北京李新德法律咨询服务公司法律咨询报告(2025)李新德法咨字第023号
致:郑裕雪先生
日期:2025年8月26日
一、案件背景与核心争议
根据您提供的温州市、龙港市征兵办核查文件(温征函〔2023〕11号等)及相关材料,本案涉及以下核心争议:
1. 付陈强政审疑点
• 付陈强(原名陈真强)生父陈德孔因贩毒被执行死刑,养父郑裕仁曾因故意伤害罪入狱,但其2012年通过河
北省公安边防入警考试入伍,现为武警海警总队上海支队营级干部。
• 举报称,郑裕仁在付陈强政审中隐瞒其生父死刑及养父犯罪记录,涉嫌通过跨省政审漏洞违规操作。
2. 郑氏家族系统性违规
• 郑氏家族成员(郑少华、郑裕仁、郑裕靠等)及亲属存在多起犯罪记录,部分成员通过伪造学历、运动员资格等
违规入伍或录用为公职人员,但相关部
门未予追责。
二、法律分析
(一)征兵政审的法律依据与程序要求
1. 《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》
• 第八条明确,家庭主要成员(父母、养父母等)有被刑事处罚、开除公职等情形的,不得征集服现役。
• 第五条规定,政审需核查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、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,包括刑事处罚记录。
2. 程序责任划分
• 跨省政审义务:应征地(河北省)与户籍地(浙江省)征兵部门均负有核查义务,需通过信息共享机制
确认申请人亲属犯罪记录。
• 现役军人监管:根据《军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》,部队对现役军人亲属犯罪记录负有持续审查责任。
(二)本案关键疑点
1. 信息隐瞒与审核漏洞
• 付陈强户籍迁移至郑裕仁处后,其生父死刑记录是否被系统录入?河北省征兵部门是否履行了跨省
协查职责?
• 郑裕仁作为养父的犯罪记录(故意伤害罪)是否因“非直系亲属”被规避审查?
2. 郑氏家族违规操作模式
• 学历造假:郑哲、郑毅等伪造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特招入伍,涉嫌违反《刑法》第280条伪造证件罪。
• 公职录用违规:郑丹丹、郑毅等亲属犯罪记录未影响其公职录用,可能涉及《公务员法》第26条“不
得录用有犯罪记录人员”规定的执行漏洞。
三、法律建议
(一)对举报人郑裕雪的救济路径
1. 申请信息公开
• 向河北省公安边防总队、武警海警总队上海支队申请付陈强政审材料(包括亲属犯罪记录核查结果)
,确认程序合法性。
2. 纪检监察举报
• 向浙江省纪委监委、河北省军区纪委举报郑裕仁、郑裕靠等人涉嫌滥用职权、包庇亲属犯罪行为,
要求启动纪律审查。
3. 行政诉讼
• 若行政机关拒绝公开信息或推诿责任,可依据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第33条提起行政诉讼,
要求确认行政不作为违法。
(二)对涉事部门的监督建议
1. 跨省联合调查
• 建议浙江省、河北省征兵办及公安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,核查付陈强政审流程中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行为。
2. 军事司法介入
• 依据《军队政法工作条例》,由武警部队纪委对付陈强亲属犯罪记录隐瞒问题立案调查,追责相关责任人。
四、结论
本案暴露出征兵政审中跨省信息共享机制缺失、亲属犯罪记录核查标准模糊等系统性风险。建议举报人通
过法律途径推动全面调查,同时呼吁完善
《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》实施细则,强化多部门协同审查机制,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。
北京李新德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
法律顾问:李新德
联系方式:fazhijizhe@126.com
附件:相关法律条文及核查文件摘录
---
注:本报告基于现有材料出具,具体结论需以司法机关调查结果为准。